如何補辦台胞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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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Q:来上海旅游丢失《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问如何补办?
A:《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遗失或遭窃,首先应向公安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回执单。再凭以下材料于出入境管理局补办证件: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在沪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首次申请、补发台胞证的,还须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口名簿或6个月之内签发的户籍誊本。有关证件交验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
4.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办理方式:本人须亲自办理,并采集数码照片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已满(含)60周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还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上代办递交的情形,还须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3张。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本人书面说明。
审批期限:台湾居民递交台胞证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电话:(021)28951900
时间:周一~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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