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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服務資訊—臨時住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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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0 17:4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问我答】临时住宿登记,不办也许会损失500元!
问:台胞为何要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答:台胞在大陆办理台胞证、子女教育就学、申领驾驶执照等事项需要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办理暂住登记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如何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答:1、台胞在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式公寓(具有接待境外人士资质)内住宿,由酒店出具临时住宿登记表; 
2、台胞在本市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农村72小时内),由留宿或者住宿人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交留宿人的户口簿或者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3、台胞在本市的外国机构或者在本市的境外人员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机构、留宿人或者本人(住宿人)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临时住宿登记表。
 
备注:申办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所需材料以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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